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须知》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时间及复试形式

复试时间:518

复试形式:线下复试

全体考生务必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须知》完成相关内容。

二、复试

由学院设立“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导组成),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任一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复试内容及考核形式

  1. 专业基础:学生英文自我介绍后,由外语面试专家对学生外语知识掌握能力、表达能力进行考核。考核时间5-10分钟,满分100分;

  2. 专业综合: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研究能力、培养潜质、对本学科专业的了解程度等。满分100分;

  3. 综合能力: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考生事业性、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以及人文素养、举止和礼仪等。综合能力考核分为抽题作答和专家提问两个部分。考核时间25分钟,满分100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本次计划招生8(其中专项计划3人,不含专项计划5人)

四、复试分组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单独设

  1. 复试成绩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复试成绩由复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直接取算数平均值作为考生复试成绩。

  1. 录取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拟录取名单按照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名额确定,具体依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单项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1. 其他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6425 2046  邮箱:lhzhang@ec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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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发布时间: 2021-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