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研室

一、工作职责

1、承担硕士研究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程的教学工作

2、承担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教学工作

3、承担硕士研究生《社会科学方法论》课程的教学工作

4、承担博士研究生《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课程的教学工作

5、完成研究生院、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设置

教研室现有易如、汪斌锋、肖莉娜、吴蓉(兼)、米丹(兼)、刘阳(兼)、崔美娜(兼)、刘芳(兼)、张燕(兼)、张璐倩(兼)等39名在编教师。

教研室负责人:易如。

网页发布时间: 2023-11-19